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学校全体师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贯彻东北大学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学校“十五五”规划,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进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和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凝聚智慧和力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召开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现面向学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征集本次会议提案。请各代表团认真宣传、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主体
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本次提案分为个人提案和集体提案。个人提案须由1名教代会正式代表提出,2名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为有效;集体提案为代表团提案,由团长或副团长提出,该代表团三分之二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为有效。
二、提案内容
提案须具体务实,避免内容空泛、笼统,尤其是建议和举措要具体详实、符合学校发展的实际可能。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宏观方面:事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管理、建设和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具体工作:有关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事管理、资产财务、生活福利、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有关学校教职工民生及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下列内容不能作为提案:
1. 与国家法律、制度和政策相抵触的意见和建议;
2. 应向有关部门反应的举报或揭发的事宜;
3. 不属于学校职责与义务范围内的事宜;
4. 个人事宜。
三、提案征集要求
1. 教代会代表应认真履职,以严肃的态度行使提案权,在拟定提案前进行充分调研,以保证提案的质量,做到“三性八点”,即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和提案内容“实事求是、反映大事、一事一案、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内容完整”。
2. 提案须包括以下三个部分:提案名称,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案由分析,即提出问题的理由和根据;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3. 各代表团要围绕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和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局,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注重征求一线教职工意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撰写至少1件集体提案(经本代表团集体研究后,列为本代表团重点提案)。
4. 提案须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符合教代会议事规则,提案事项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
四、提案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24:00。
五、提案征集和办理流程
1.各代表团开展提案征集工作,组织代表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撰写提案。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将通过“智慧工会”系统进行。各位代表可点击东北大学主页→一号通门户→个人中心→智慧工会→民主管理→提案管理系统→撰写提案,也可通过该系统查阅已提交的提案。具体流程请参照附件1:东北大学提案管理系统操作指南(正式代表电脑版、手机版)。
2.各代表团对本代表团代表提案进行管理,并由团长通过提案系统审核提交。具体流程请参照附件2:东北大学提案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团长电脑版、手机版)。
3.教代会筹备工作提案组召开会议,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并参考各代表团意见,研究确定重点提案。
4.网上办理过程中,对于经审议立案的提案,将提交校领导批示,送交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办理与答复,相关答复情况可在教代会提案系统中查阅;对于未立案的提案,将列为一般性建议,供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参考。
附件1:东北大学提案管理系统操作指南(代表电脑版、手机版)
附件2:东北大学提案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团长电脑版、手机版)
东北大学工会
2026年9月17日